残疾人基本知识

2025-06-17 来源:残特奥会广东赛区执委会

  我们将社会对残疾人、“残疾”现象的看法称之为“残疾人观”。不同的历史阶段,基于当时的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水平,社会对残疾人、“残疾”现象的认识不同。不同的残疾人观,决定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基本态度,影响着人们对待残疾人的行为,也体现着社会进步、文明发展的水平。

  纵观世界历史,对于残疾人的认识总体上经历了歧视到融合、共存的过程;由只关注社会的主流群体到关注社会的全部群体这 样一个演变轨迹。反映出人们对“残疾”现象的理解、看待残疾人的观念,都是基于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水平而形成的。

  目前,相关研究领域提出的国际残疾人观主要有宗教模式下的观念、医疗模式下的观念、社会模式下的观念和权利模式下的 观念等模式。其中,权利模式的残疾人观更关注人的权利,把残疾人作为参与社会的平等主体一部分,认为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确保残疾人权利切实得到法律保护,更为符合《残疾人权利公约》“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的公约宗旨,逐渐得到更多国家和公众的认可。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扶弱、济困、助残的传统美德。两千多年前,《周礼》中有“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的思想,《礼记》中有“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主张,孟子提出“仁爱”,墨子提出“兼爱”,这些都是我国古代残疾人观的宝贵思想财富。

  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完善了残疾人赈济制度和收养机构;建立了残疾人劳动福利制度;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的当家作主。

  改革开放以后,积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以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为重点,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框架体系。

  进入新时代,“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已逐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过实践和理论探讨,全社会逐渐接受、认同了如下观点:

  残疾,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残疾”现象的出现,也给社会带来了发展的动力,会促进科技更发达、医学更进步、制度更完善、社会更文明。

  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必须得到社会尊重,应该受到国家保护。

  残疾人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造成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残疾本身,而是外界的障碍,而最严重的障碍,来自于人们观念的滞后。改变社会观念、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消除歧视、促进融合,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最终的受益者也是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由于各国国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医疗、科技的因素,包括观念认识的不同,界定“残疾”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在一国较为宽泛的残疾标准下的一些轻度残疾人或者某些类别的残疾人,在另一国比较严格的残疾标准下可能不会被视为残疾人。在一些国家认定的“残疾类别”,另外的国家也不一定认同。比如一些国家将内脏摘除、长期的失眠、严重的皮肤疾病也纳入残疾人类别,享受社会福利。不同组织机构从不同角度描述残疾、残疾人及其定义,主流观点有: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2006年)“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活动”。这个定义不仅从人体功能方面进行了描述,还特别强调社会环境条件、社会态度的因素,提出了对“残疾”的新理解, 明确了“残疾”是一个综合因素产生的结果。“残疾”的发生不一定导致障碍,外界障碍才是阻碍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原因,克服障碍,首先要改变的是人们的观念。

  世界卫生组织(简称:WHO)“残疾是普遍存在的”。几乎每个人在生命的某一阶段都有暂时或永久的损伤(大约会有8年左右时间处于残疾状态),在幼年、垂暮以及伤病等情况下,都离不开人们的照顾关怀,以及社会的支持保障。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简称:ICF,2001年)

  按照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及参与、环境因素、个人因素四个方面,对人所处的健康状况系统性地提出了划分建议。世界卫生组织推算,全球大约有10亿人口为残疾人(占总人口的15%左右)。由于人口老龄化、慢性疾病增加等多方面原因,残疾人的数量仍在持续增长,残疾人占人口比例还会上升。

  国际残疾人服务理念

  因世界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文化、宗教信仰、发展程度等方面千差万别,尚未形成国际统一的残疾人服务规范和标准。目前,国际普遍认同的残疾人服务理念及惯例主要如下:

  服务残疾人时,不能因为对方的“残疾”而做出与健全人有区别的对待,或排斥、限制等行为,一旦对方认为被歧视,所有的服务努力都可能失去意义。

  特别要注意的是“隐蔽的歧视”,比如以各种所谓“合情、合规”的理由,拒绝为残疾人的正当需求提供合理便利。

  所谓合理便利是指:根据残疾人的具体需要,在不造成过度或不当负担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和恰当的修改和调整,以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或行使一切权利和基本自由。

  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筹办过程中,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和冬残奥会运行要求,提供合理便利的服务,需要筹办人员特别关注。

  服务残疾人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是双方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过程,应在“平等、尊严、适用”基础上进行。

  平等   为残疾人群体提供专门的辅助服务和技术支持。残疾人提供的产品、环境、方案和服务的便利,也要尽最大可能让所有人都能够方便使用,尽量不必再特意进行特殊调整或特别设计。

  既要对残疾人和健全人“一视同仁”,也不能因为对方的身份、地位、肤色、年龄、性别、种族、语言以及残疾类别等因素,在服务质量上有所差别。

  服务人员从事助残服务的过程,也不只是单方面付出,而是获得自身能力和精神境界的提升,给自身带来愉快的感受,体验到实现服务价值的满足。因此,不提倡服务人员在过于紧张、压力过大的状态下上岗服务,倡导服务对象尊重服务人员,维护服务人员的尊严。

  尊严   服务要相互维护权益、尊重隐私、体谅感受。在对残疾人提供服务和支持的过程中,服务人员是协助者。提供服务要尊重残疾人的尊严和个人自由权利,要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和个人的独立意识。是否提供服务,通常须在对方有要求,或者征得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如何提供服务、服务的方式和方法,要以服务对象为主。

  服务要尊重服务对象的文化、民族、肤色、性别、残疾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触及对方禁忌事项。

  服务人员的尊严应得到尊重。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矛盾和风险,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向服务对象提供反馈渠道和途径以及安抚措施,同时,做好服务人员的培训。

  适用   提供服务既不能不足,也不提倡消耗过多的人力、物力、时间等成本。服务并非越多越好,应避免过度服务。服务的程度应当与当时的环境、条件、实际需求相适应,以简单、便捷的方式,向残疾人提供能够安全地与他人均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和协助,才是恰当的。

  服务的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克服现实困难,让当事人达到常态生活,而不是超越常态生活。

  中国的残疾人

  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从医学角度和生理学意义上,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对残疾的分类和分级进行了明确划分。其中,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数以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8502万人,占全国人口总量的6.34%。大约每16个人中有一个残疾人,每4个家庭就有一个残疾人,残疾人亲属的数量达到2.6亿左右。

  推算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分别为:视力残疾1263万人,听力残疾2054万人,言语残疾130万人,肢体残疾2472万人,智力残疾568万人,精神残疾629万人,多重残疾1386万人。

  各残疾等级人数分别为:重度残疾2518万人,中度和轻度残疾人5984万人。

  肢体残疾   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包括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按照是否使用轮椅,我们将肢体残疾人分为轮椅使用者和非轮椅使用者。

  非轮椅使用者可以简单理解为肢体运动功能缺损,虽然有障碍,但能直接或借助拐杖、假肢、助行工具等辅助器具基本完成日常行进或活动的残疾人,包括拐杖和假肢使用者及上肢残疾人等,他们在长期生活中练就了一套独特的自理方法,基本能完成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等活动。

  轮椅使用者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可自行驱动轮椅,不需陪护;另一种无法自行驱动轮椅,行动与生活上需要陪同和照料。但无论残疾程度轻重,都需要完善的无障碍环境,为其日常生活、参赛创造便利。值得注意的是,肢体残疾人中的脊髓损伤残疾人通常伴有大小便功能障碍。

  视力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

  对于视力残疾人,辅助器具是非常重要的改善或代偿视觉功能的工具。视力残疾辅助器具可分为视觉性和非视觉性器具两大类。视觉性辅助器具可以通过直接干预视觉的途径来提高视障者的视觉能力,其中有利用光学原理的器具、有通过改善环境的色彩、色差等来加强视觉效果的器具,电子辅助器具可以通过摄影镜头将影像传送到屏幕上供使用者浏览。非视觉性辅助器具是主要利用听觉、触觉等其他功能来弥补视觉功能缺陷的器具,如发声钟表、盲杖、盲道、盲文、点显器、有声读物、手机和电脑等智能设备的读屏软件等。

  听力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说话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通常情况下,听力残疾人可能会伴随着一定的言语障碍,一般通过手语、写字板、手机打字等方式沟通交流。经过康复训练的听力残疾人在助听器、人工耳蜗的辅助下,也可以用语言和健全人进行交流,融入主流社会。

  虽然听力残疾人的身体行动能力基本不受影响,但在沟通交流、信息获取等方面存在障碍,这会影响其报警、逃生、避险避难、求助等,是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需要通过清晰连贯的场馆引导标识,应急疏散字幕,声光提醒等方式做好其应急疏散安排。

  言语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包括:失语、运动性构音障碍、器质性构音障碍、发声障碍、儿童言语发育迟滞、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口吃等。

  言语残疾主要影响沟通交流,其特殊需求与听力残疾人类似。

  智力残疾   智力显著小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智力残疾人普遍单纯、乐观、待人和善、彬彬有礼、喜欢与人亲近,有的还具有某些方面的特长,如在机械记忆、声乐、美术等方面优于常人。

  精神残疾   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多重残疾   同时存在视力残疾、听觉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

  其他特殊需求人群除上述各类别残疾人外,人们因年幼、怀孕、生病、受伤、年老等自身生理状况影响,行动受限,或者自主行为能力不足、负重行动等因素,导致参与社会生活的不便和障碍,也需要给予特别关注,适时、适当地提供支持和服务,确保其安全、顺利地参与社会活动。

  如何正确对待残疾人

  我们看待残疾的方式会影响我们对残疾人的关爱和教育,这也是我们要审视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态度和刻板印象的原因。首先,我们要知道对残疾人的歧视并不新鲜,是自古就有的。过去,人们会抛弃残疾婴儿,任其死去,身体上的不一样会被人嘲笑;后来就设立专门机构来收容这些“有缺陷的人”残疾曾经被视为一 种“祸患”,会使孩子及其家庭蒙羞。过去对残疾的态度可能是基于无知、贫穷以及宗教偏执。今天,我们仍然要面对这些负面态度的残余,但是,我们不应再把无知和贫穷当作借口,因为今天的我们受过良好的教育,生活在多元的社会里,应该抛弃这些刻板印象:

  残疾人是无助的、需要照顾的    这种刻板印象常常是说残疾人应该得到同情,被看成是需要别人帮助的人。一直以来,这种刻板印象常常被慈善机构用来募集资金。因为这种刻板印象,人们会期望残疾人心存感激。

  残疾人是英勇的、勇敢的    这种刻板印象给残疾人增添了很多压力,他们很高兴、愿意并准备充分利用他们的缺陷。媒体常常宣传某些残疾人尽管本身有缺陷,仍然取得了某种成功。这种刻板印象中,人们常常没有更多地思考,而直接把残疾人看成是与众不同的人,而不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

  残疾人无法拥有充实的生活   这种刻板印象宣扬了这种观点:残疾人没有“生活质量”它假想残疾人无法组建家庭、找不到工作或不能承担责任。其焦点仍然集中于人的缺陷而不是人本身。

  那么,当我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残疾人,跟他们相处的时候,我们应该秉持什么心态呢?

  尊重    小的时候上学都会有小学生欺负残疾儿童的事情发生,这是一种非常幼稚而且是不理智的行为,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他们也是人,没有人自愿变成残疾人。要换位思考,不用同情,我们每个人身上的缺点其实就是我们自己的残缺的地方,不要因为对方的残疾而去忽视,不尊重。

  不去揭短    与残疾人交流的时候,不应该用言语、眼神、或者动作去隐喻或者讽刺他们的残疾,注意用词和动作。

  适当的去帮助对方   为什么要说适当,因为残疾人很多都是喜欢独立的,他们也有自己的自尊,其实你的肢体正常在他们看来也只是肢体正常而已,他们也有厉害的地方,要懂得适当的去帮助,不能过分,否则会伤到他们的自尊。

  平和的心态   不用去怜悯,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人有资格去同情别人,我们要秉持一个平和的心态去交流。

  学会跟他们微笑   微笑是人类最好的一个表情,只要你保持微笑,对方会感受到你的善意的。

  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当我们遇到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可以力所能及的去提供一些帮助,像那句老话说的有钱给钱,有力出力。如果公司或者学校有公益活动可以多捐几元,如果在公交上看到残疾人可以主动让座,如果在马路上看到盲人过马路可以主动上前搭把手。

  如何与残疾人交流

  平等   对于残疾人来讲,最大的心结,就是害怕别人会看不起自己。所以,在与残疾朋友们交流前,一定要记得,平等,要与他们保持平等。不要把你对于残疾人的那种明显的同情心理带出来,要让他们知道,他和我们是一样的,有思想,有头脑。

  积极乐观    与残疾人交往的时候,许多人因为过分的关心或者是同情,会表现得很压抑,甚至是同情到让自己感觉到悲哀,其实不用这样的态度,你越这样,反而会让对方觉得不舒服。最好的就是你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去对待对方。

  抛弃误区   你要抛弃掉你对残疾人的一些错误的认识,例如,盲人就是看不见,失聪就是听不见,实际上不是的。盲人也是分两种的,有一种低视力的也属于盲人的行列,但并证明他们就是看不见东西。所以,最好是搞清楚了他们的所有身体状况后再与他们进行交流。

  避免敏感词汇   对于一些特殊的残疾人来讲,我们最好是避免一些词汇的出现,例如在盲人面前,最好不要用例如瞎说或者是瞎讲等一类的话语。而下肢有问题的朋友面前,则要避免讲,例如蹦跳等一类的特殊词汇。

  讲话语气   讲话的语气一定也要注意了,不能过于急躁或者是过于热情,更不能过于冷漠,对于残疾人来讲,他们有一些特殊的要求,例如听力障碍的人,可能会让你大声或者是讲得慢一点,视力有问题的则会让你出现在他特定的视线中等。

  以上资料参考《中国残疾人发展与社会进步年度纵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服务通用知识读本》《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残疾人服务知识手册》《残疾人体育基本知识导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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